越通社河内——4月13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政部部长黎明智在研究、学习、贯彻落实越共十四届二中全会决议全国会议上,作了 “关于在新阶段继续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领导的决议”的专题报告。
中央内政部部长黎明智强调,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得到了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坚持、坚决、同步、全面,政治决心高,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取得了十分重大、全面、具有强力突破性进展的成果。
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得到了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坚持、坚决、同步、全面,政治决心高,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取得了十分重大、全面、具有强力突破性进展的成果。
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斗争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赞同和支持,已成为一场强劲的运动。越南共产党首次颁布了5项关于在以下领域控制权力、预防腐败和消极现象的规定:干部工作;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执行、监察、审计工作;调查、起诉、审判、判决执行活动;法律建设工作;公共财政、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
特别是,在党的十三大任期后期,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多项基础性、重要决议,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的第57号决议;关于革新法律建设和执行工作的第66号决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以及第77号、第182号、第218号结论,旨在集中解决与土地相关的项目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中的困难和障碍。
黎明智表示,政治局确定反腐败必须与反浪费相结合,主张集中彻底处理工贸行业12个长期存在、效益差、亏损严重的项目,实践已证明这一主张是正确的。
黎明智指出了从实践中总结出的5条经验教训并认为,根据国家新发展阶段的目标和要求,为实现连续多年两位数经济增长和完成两个百年战略目标,对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同行。
黎明智强调,十四届二中全会第04号决议中为满足既坚决、坚持斗争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又同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两个要求而新增的一个内涵是:“严肃、及时、人文、有说服力地处理,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确保客观、全面,仔细考虑具体历史背景,并以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及国家-民族利益为依据进行适当处理。优先最大限度地追回资产,鼓励主动克服后果”的观点。
此外,为实现快速且可持续的两位数增长目标,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是新增长模式的核心动力,而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最重要的动力之一。
然而,应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是潜在高风险的领域,因此在处理违规行为时,需要有适当的观点和制裁措施,既要保护、分担风险、容忍失败,又要严肃处理腐败、浪费、消极行为。为此,决议提出了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任务,以免除为了共同利益而应用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而遭遇风险、造成损失的人的刑事责任。
为了充分、及时地将这些主张制度化,第04号决议要求颁布第十六届国会的特殊决议,以及时将党关于处理土地违法、涉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违法行为以及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应用中的违法行为的决议和结论制度化。
落实从以“打击”为主向“从源头预防”为根本的强力转变方针,决议提出了以下任务和措施,以实现:通过教育、建设廉洁文化实现“不想腐”;通过严密、透明的机制实现“不能腐”;通过控制权力和严肃处理实现“不敢腐”;通过合理的待遇政策实现“不必腐”。
重点是完善体制和法律;坚持建设和践行廉洁文化,建设廉洁国家、廉洁社会。加强权力控制。集中建设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级干部、基层干部和主要负责人,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品德、能力和威信。推进行政手续改革,应用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同时,继续完善待遇政策、工资收入制度,保障生活水平,使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安心工作、廉洁奉公。
决议还提出要求,要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强劲、突破性转变。注重防止物质资源浪费;注重防止时间浪费、发展机会浪费。
关于各级党委、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中央内政部部长强调,决议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须直接领导、指导并对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负责。决议确定必须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和人民的力量。
在提出落实决议的要求时,中央内政部部长表示,组织实施部分的分工非常明确和具体。政治局已指导制定落实决议的计划,其中确定了8项核心任务和114项具体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织要根据决议和政治局计划的要求,制定行动纲领和计划来执行各项任务,不等待中央的指导。
中央内政部部长强调,十四届二中全会第04号决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党在新阶段继续坚决、坚持推进打击“内敌”斗争的“宣言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