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

长征

原名: 邓春区

出生日期: 1907年2月9日

逝世日期: 1988年9月30日

原籍: 南定省春长县春红乡行善村

职务:
- 从1941年5月至1956年10月和1986年7月至1986年12月担任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越南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国会代表
- 越南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人物生平

1925年,长征同志在校期间已参加要求法帝国大赦潘佩珠的斗争。

1926年,长征同志领导南定省罢课活动,为潘佩珠进行追悼会,其后被迫辍学。

1927年,长征同志参加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

1929年:长征同志参加在北圻成立印度支那共产党的运动。

1930年,长征同志被选入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宣传委员会。

1930年底,长征同志被法国人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押送至山罗省,1936年获释。

1936年至1939年,担任北圻区区委委员、北圻民主阵线委员会的印度支那共产党代表。

1940年,担任北圻区委《解放》报主编。在第七次中央委员会会议上,长征同志被选入中央委员会,并任代总书记。

1941年,在第八次中央委员会会议上,长征同志被选为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担任《解放旗》报宣训委员会主任兼主编和中央工运委员会主任。

1943年,被法国殖民者缺席判死刑。

1945年8月,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长征同志负责全国起义委员会。

1951年,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长征同志再次被选入中央委员会,从1951年至1956年10月任总书记。

1953年,担任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

1958年,被任命为政府副总理兼国家科学委员会主任。

在1960年9月举行的越南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76年12月举行的越南共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1982年3月举行的越南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被选入中央委员会和当选政治局委员。

1981年,被国会选为国家委员会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主席。

黎笋同志去世后,在1986年7月14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特别会议上,长征同志被任命为越共中央总书记。

1986年12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长征同志担任中央委员会顾问。

长征同志是越南二届到七届国会代表,担任越南二届到六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长征同志荣获金星勋章和众多荣誉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