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北部湾划界协定概况

北部湾是越中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闭海,海域总面积约12.625万平方公里。北部湾不仅拥有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海产和石油;而且也是越南自古以来通向世界的出海口。其对越南和中国南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越中两国都十分重视北部湾管理、使用及开发工作。

早在二十世纪的50年代,当国际海洋法尚未发展的时候,当时沿海国家仅对宽度3海里的领海拥有主权,领海之外的海域均被视为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国际海域。随着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逐渐形成,包括越南和中国在内的有关各国才开始提出北部湾划界问题。

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湾是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重叠海域。在各方尚未进行划界和实施管理权时,在该海域经常发生争议,造成不稳定情况,阻碍捕捞作业活动和经济发展,直接影响到两国睦邻友好关系。在此背景下,越中两国已进行谈判,力争解决北部湾划界问题。该谈判进程经过多年的努力,前后历时27年。两国外长最终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了北部湾划界协定。该协定从2004年6月30日起正式生效。

北部湾划界协定共有11个条款,其中规定越中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分界线共由21个坐标点相续连接而成,北自越中界河北仑河的入海口,南至北部湾的南口,全长约500公里。依据北部湾划界线,越南获得了北部湾总面积的53.23%,而中国获得46.77%。

协定中,双方承诺相互尊重各自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双方均有权在各自的大陆架上自行勘探开采油气或矿产资源。此外,该协定同时规定缔约双方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北部湾生物资源以及两国在北部湾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和利用的有关合作。

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缔约双方承诺将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和平解决关于解释和实施该协定的一切争议。

《北部湾划界协定》的签署对越南乃至越中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北部湾管理工作以及维护该地区和平稳定创造便利条件,有助于增强双方互信,促进两国各方面合作关系发展。此外,该协定充分体现越南愿意同有关国家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及符合国际法律与实际情况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关于领土边界、海域和大陆架的问题,促进与各国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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