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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给予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谴责处分

3月20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黎青海,原越共中央委员、原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黄君纪律处分。